四部门印发《新冠病毒疫苗货物道路运输技术指南》内含细则
日期:2025-02-03 22: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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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摘要:冷藏车应配备两套温度记录仪,一备一用,实时记录和传输温度、位置等数据。(详见细则2.2.2)
        
    冷藏车应配备两套温度记录仪,一备一用,实时记录和传输温度、位置等数据。(详见细则2.2.2)
	
	 
		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(局、委)、卫生健康委、药品监督管理局,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: 
		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,切实保障新冠病毒疫苗货物**便利运输,交通运输部、国家卫生健康委、海关总署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组织编制了《新冠病毒疫苗货物道路运输技术指南》(附后),为新冠病毒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、生产企业、配送单位等运行主体开展道路运输提供参考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及时转发各相关单位。
	 
		交通运输部
	 
		国家卫生健康委
	 
		海关总署
	 
		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
	 
		2021年1月25日
	
	
	
 
    